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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须知
尊敬的客户:
为了使您顺利地办好治丧事宜,在治丧过程中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,请仔细阅读本须知。
一、火化证明
(一)正常死亡者的遗体火化:1.属于广汉户籍在家中去世的,应先到村或社区办理转介单,再凭转介单到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办理死亡证明,凭死亡证明到派出所监章。2.属于广汉户籍在医疗机构去世的,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。3.属于非广汉户籍去世的,可提交村或社区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。
(二)非正常死亡者的遗体或无名遗体的火化,由县(市、区)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火化通知。
二、丧事承办人
根据我国殡葬法规的规定,(一)逝者有亲属的,亲属是丧事承办人。(二)逝者没有亲属的,其生前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居(村)民委员会是丧事承办机构,丧事承办机构应指定专人办理治丧事宜。
三、治丧手续
丧事承办人需提供如下治丧手续:(一)逝者属于广汉户籍的,治丧承办人需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或遗体处理通知书、逝者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、治丧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委托承办治丧事宜的有效证明。(二)逝者不属于广汉户籍的,治丧承办人需提供有效的死亡证明或遗体处理通知书、逝者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、治丧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委托承办治丧事宜的有效证明。
四、治丧流程
治丧流程:殡仪车预约登记 → 殡仪车接运 → 火化手续办理(或冷藏手续办理) → 殡仪服务开展 → 遗体火化 → 骨灰取走或寄存。
五、确定服务项目
殡仪服务项目实行收费价格公示,治丧群众可以自主选择服务项目和商品,如有疑问可向馆内工作人员咨询。签署《殡仪服务工作单》、《广汉市惠民殡葬补贴确认单》(限广汉户籍居民),我馆将据此进行服务。丧事承办人需要变更或撤消服务项目,应提前办理变更手续。若我馆不能或未能履行预定的某些服务项目时,将告知客户予以取消。
六、遗体火化
遗体的火化由我馆依次安排。火化前须办理完毕所有相关手续。在遗体火化后以及工作人员装拣灰骨时,丧属在指定地点等候领取骨灰。
广汉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专线:0838-5700044
投诉电话:13881017775